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
为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选拔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录取新生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申亮
成员:范丛斌、刘刚、肖强、涂远明(纪检)
职责:
(1)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向学院各招生专业点布置相关招生复试工作任务;
(2)确立面试工作组成员及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
(3)负责向研究生院汇报学院招生复试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成立面试工作组
面试工作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学科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个人,名单由学科点负责人审核后报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批。
职责与要求:
(1)负责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2)负责填写《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面试工作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每个参加复试的考生给出合理的考核意见,填好《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表》。
(三)成立复试试卷命题小组
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成。每个科目指定两名教师负责。
职责: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在专业复试前两天完成复试试卷命题工作。
要求:试卷命题小组成员必须严守招生纪律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命题既要体现专业对人才选拔的要求,又要保证合适的难易程度。
二、 复试工作
(一)确定复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 调剂复试考生:
A.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E. 初试报考专业为相关工科类专业,如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F、调剂复试考生由我校初步审核并确定同意调剂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上进行回复。
3. 破格复试考生:原则上不安排破格复试,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个别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定后,由学院通知考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破格复试审批表》,按程序批准后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考生经过研究生院组织的身份确认及政审和体格检查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后,由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1. 笔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20分
学硕:
笔试科目:化学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
化学综合(包括仪器分析,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材料化学综合(包含材料化学、材料分析测试技术等内容)——材料化学
同等学历(跨学科)加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物理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有机化学——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化学
专硕:
化学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涂料工程
仪器分析——化学材料工程
功能高分子——功能高分子
2. 面试:
由每个专业面试工作组负责,满分120分;
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时,各专业面试工作组应当场考核给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3. 试卷交接工作流程:
试卷包括答案集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天上午交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封签;根据考生人数研究生秘书在经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在同意下开封复印,复印完毕签名封存,笔试现场拆封。
4. 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各自在面试评定表上打分(百分制),最终成绩取平均值,最终面试成绩记载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表》上,由面试工作组成员共同签名。
5.复试总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包括专业复试笔试成绩、专业复试面试成绩与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复试笔试成绩总分12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60,专业复试面试成绩总分120。
三、 录取工作
1. 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院复试工作组应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拟出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
2.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 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其中若复试成绩低于150分,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或跨学科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四、 考核结果报送
复试考核结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按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登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1.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3.复试名单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校园网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