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选拔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保证录取新生质量,根据研究生院下发关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员组成。
职责:
(1)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向学院各招生专业点布置相关招生复试工作任务;
(2)确立复试工作组成员及复试试卷命题小组成员;
(3)负责向研究生院汇报学院招生复试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成立复试工作组
面试工作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学科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个人。
职责与要求:
(1)负责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2)负责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记录表》,并当场评出考生的英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工作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负责,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每个参加复试的考生给出合理的考核意见。
复试工作
(一)复试对象要求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 调剂复试考生:
A.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C.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E. 若初试报考专业为相关工科类专业,如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在一区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F、调剂复试考生由我校初步审核并确定同意调剂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上进行回复。
3. 破格复试考生: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但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复试比例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最高不超过150%。
(三)复试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四)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1. 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 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原则上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
4.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五)复试时间
学院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计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7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一周左右开始进行。具体请关注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通知。
(六)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需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需审查的材料如下:
1.学生个人简历(带照片);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政审表,详见附件;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各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9.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PDF文件形式发送到学院各招生专业通知的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一志愿考生应在5月15日前提交以上材料到指定邮箱。
(七)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总分75分,线上专业知识测试,采取每个考生随机抽取10个专业测试题进行线上问答。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等,第一环节考生自我介绍,第二环节采取每个考生随机抽取3个综合复试题进行线上问答。
3.外语听说测试:总分25分,采取每个考生随机抽取3个外语听说测试题进行线上问答。
以上复试共计200分,低于11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4.同等学历加试:
物理化学专业、有机化学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需要加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与仪器分析,每个科目总分100分;材料化学专业需要加试的科目为有机化学与材料科学基础,每个科目总分100分;采取每个考生随机抽取5个加试科目测试题进行线上问答,每个考生测试为2个科目。
材料与化工专业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历加试考生。
5.复试成绩评定及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1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历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 复试总成绩×30%。
录取工作
1.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院复试工作组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拟出录取名单。
2.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 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 复试总成绩×30%。
5. 同等学历考生或跨学科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四、体检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7天之内交寄送给学院各招生专业联系人,请拟录取考生关注各招生专业通知。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1.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3.复试名单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校园网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20200417).pdf
2020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
二○二○年五月七日